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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解读2007年沈阳中招政策——8类考生可加5至20分

来源:   2007-04-29 08:19:10

  八类考生额外加5到20分

  填报志愿分三个批次 填报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7日

  4月26日,沈阳市2007年中等学校招生政策全面出台,本报进行全面解读。

  考生可以填报3个批次的招生学校志愿。

  第一批依次为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师范学校和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依次为重点职业高中和一般高中志愿;第三批依次为普通中专和一般职业高中志愿。

  其中,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可以填报11个志愿;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可以填报9个志愿;一般高中可以填报6个志愿;普通中专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志愿。

  6月15日至18日,填报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师范学校、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7月25日至27日,填报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志愿;8月6日至7日,填报一般职业高中志愿。

  中考总分730分

  从2001年开始,沈阳市中考总分不再计入体育成绩,而今年将恢复将体育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这样中考总分满分为730分

  考试科目与分值

  考试科目 分 值

  数 学   150分

  语 文   150分

  外 语   150分

  理综合   150分(物理85分、化学65分)

  文综合   100分(历史与社会60分、思想品德40分)

  体 育   30分

  注:用朝鲜族语言答卷的考生,语文科分别考汉语文、朝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报考辽宁省蒙古族师范学校的蒙古族考生须加考蒙语文。

  文化课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8日    8:30-11:00 语文、汉语文

  14:00-16:30   理综合

  6月29日    8:30-10:30    数学

  14:00-16:00   外语

  6月30日    8:30-10:10 文综合

  14:00-16:30 民族语文

  7月11日领取成绩单

  7月11日至12日,集体报名的应届考生到毕业生学校、单独报名的考生到区、县(市)招考办领取成绩通知单。

  考生如果对成绩有疑义,可于7月12日至13日到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申请查分手续,交纳查分费用。

  思想品德不好不录取

  录取原则为德、智、体全面考核,依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招生学校不予录取。

  外语听力、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考生,报考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时,不予录取。

  4月底至5月20日体检

  中考考生体检的时间是4月底到5月20日。

  体检时,要认真核对计算机打印的体检表与原始体检表上的各项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由本人签字。

  报考师范学校各专业及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烹饪、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等专业的考生,除进行正常体检项目外,还须进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8类考生至多加20分

  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学生(团员)和学生干部(团干部),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师范学校和普通中专,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此外,8类考生可以享受加分照顾:

  №.1加5分

  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以上学生(团员)和学生干部(团干部)。

  -申报程序: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区、县(市)招考办审核。

  №.2照顾20分

  烈士子女和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申报程序: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烈士子女到市民政局、现役军人子女到市军官子女入学工作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

  №.3照顾10分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申报程序: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属于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部队自行管理的残疾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到市军官子女入学工作办公室;属于地方管理的残疾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到市民政局办理审核手续。

  №.4照顾10分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申报程序: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市公安局办理审核手续。

  №.5照顾10分

  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

  -申报程序: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援藏干部子女到市委组织部;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到市侨务办公室;台胞子女到市台联办理审核手续。

  №.6照顾20分

  为沈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留学博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自费生和择校生。

  -申报程序: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市委组织部办理审核手续。

  №.7照顾5分

  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

  -申报程序: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市民委办理审核手续。

  №.8照顾10分

  “双语”教学民族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师范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

  -申报程序: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市民委办理审核手续。

  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只能享受一种,不可兼得。

  6月15日至18日,符合加分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到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申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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