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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9年初中数学学业考试大纲(三)

来源:   2009-02-11 08:48:51

    对数学内部统一性的认识(不同数学知识之间的联系、不同数学方法之间的相似性等);对数学与现实、或其他学科知识之间联系的认识等等。

    ⒉依据数学课程标准,考试要求的知识技能目标分为四个不同层次:了解(认识);理解;掌握;灵活运用。具体涵义如下:

    了解(认识):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

    理解: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能明确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

    灵活运用: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数学活动水平的过程性目标分为三个不同层次: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索。具体涵义如下:

    经历(感受):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初步的经验。

    体验(体会):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在具体情境中初步认识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经验。

    探索:主动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通过观察、实验、推理等活动发现对象的某些特征或与其它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以下对《数学课程标准》中,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课题学习四个领域的具体考试内容与要求分述如下:

    数与代数

    (一)数与式

    ⒈有理数

    考试内容:

    有理数,数轴,相反数,数的绝对值,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加法运算律,乘法运算律,简单的混合运算。

    考试要求:

    (1)理解有理数的意义,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会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来源:中小学教育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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