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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按志愿投档分批录取

来源: 汕头都市报   2010-05-18 15:49:48

    据了解,今年汕头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同样有新亮点,其中包括参照高考录取方法,设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和市统一考试原始分综合考核,按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按计划,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0日到13日,分3个时段进行,即①省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②市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③一般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

    各类中职学校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录取时间为7月16日到8月5日,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第二阶段录取时间为8月20日到11月25日,届时,未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可自主组织生源,并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另外,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职院校五年制大专班的录取,由省招生办在7月16日至18日统一组织实施。

    据市教育局副局长谢红介绍,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根据普高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志愿投档,分批录取。录取的基本条件是:综合素质评定C级以上(含C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7个学科和初二级生物、地理学科的学业考试成绩在C等级以上(含C级)。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按全市统一考试8科原始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出现同分超计划时,对踏线考生按综合素质等级进行择优录取。若依然出现同分同等级时,再按学科得分筛选法进行择优录取,即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等3科总分,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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