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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09中招录取时间及办法

来源:   2009-06-12 11:56:43

    一、省级重点高中录取时间及办法

    省级重点高中录取时间为7月18日,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分一清)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顺序为:

    (1)体育、艺术特优生;

    (2)提前录取统招公费生;

    (3)统招公费生;

    (4)录取指标到校生,可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40分,以毕业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不足,剩余指标转全区、县(市)统招;

    (5)民办学校自费生;

    (6)择校生。

    二、市级重点高中录取时间及办法

    录取时间为7月24日,按照考生志愿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分一清)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顺序为:

    (1)体育、艺术特优生;

    (2)公费生;

    (3)民办学校自费生;

    (4)择校生。

    三、一般高中录取时间及办法

    录取时间为8月1日,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分一清)的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顺序为:

    (1)体育、艺术特优生;

    (2)公费生和民办学校自费生;

    (3)择校生。

    四、普通中专录取时间及办法

    录取时间为8月上、中旬。普通中专根据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五、职业高中录取时间及办法

    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录取时间7月21日,省级重点职业高中录取时间7月29日,一般职业高中录取时间8月6日,按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先录取公费生,后录取自费生,有面试、加试要求的须面试、加试合格。

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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