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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暨第二届)“全国实验区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评比及交流活动”成果征集评选通知

来源: 交流大会   2012-02-27 17:05:47

  各位老师:

  您们好!首批高中化学新课程实验区已进入第三年,正在迎接新课程的首轮高考挑战,全国已有10个省实施高中化学新课程。我们于2006年组织了第一届“全国实验区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评比及交流活动”,共收到实验区老师提交的教学案例、研究论文、评价设计等成果近600件,评选出一等奖成果129件,二等奖成果181件和47所实施高中化学新课程的先进学校。我们并于4月在山东烟台龙口成功地举办了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交流活动。应广大教师要求,为大家提供更多的经验展示与学习交流机会。中国化学会化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北京师范大学化学教育研究所、教育部课程发展中心《中国化学课程网》、《化学教育》杂志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实验区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评比及交流活动”。并将于2007年3月在海南三亚举行成果交流大会。为此,特组织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的征集评选活动。

  一、第二届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征集评选时间

  成果提交时间:2006年11月26日——2007年2月10日

  二、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征集范围

  本次成果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国所有高中化学新课程实验区。

  1、教学案例成果类别

  1-1教学设计    1-2教学录像光盘     1-3教学课件

  特别欢迎各个选修模块的教学案例。

  2、 研究论文成果类别

  2-1教材研究    2-2教学研究     2-3考试与评价研究

  特别欢迎模块教学研究论文、高中化学新课程高考复习研究论文、高中化学新课程高考命题趋势研究论文。

  3、习题成果类别

  3-1同步练习    3-2单元测试     3-3模块测试     3-4高考模拟测试

  特别欢迎同步练习和单元测试。

  4、学校集体成果类别

  学校集体成果奖评选的基本要求:

  (1)提交不少于3000字、图文并茂的本学校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的经验总结报告。

  (2)本学校有多名教师分别提交上述三类成果

  欢迎实验区以学校为单位收集整理本学校实施高中化学新课程的经验和各类成果。

  三、成果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1、提交的所有成果均未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过。

  2、第一届评选中已获奖的成果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3、同一个人可以参评不同类型的成果,每种类型成果只评选一份。

  4、每份个人参评成果需交100元评审费(学校集体成果免交评审费),只有收到评选费才对其成果进行评选。

  5、教学设计与研究论文需提交电子文本和1份打印稿。

  6、教学录像光盘要求附打印稿教案,并附电子版。

  7、习题成果类别要求注明参考答案、使用情况及自我分析。

  8、提交的所有成果均要提供基本信息。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成果名称 :

  成果类型 (填代号):

  教学案例的信息    案例名称:

  课程模块:

  教材版本:

  教材章节(或主题、课题)标题:

  9、请将成果的电子文本发送到.打印稿及教学录像光盘寄到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胡久华老师收(邮编为100875),联系电话:010-58805062-603.

  请将成果评审费通过邮局汇款至: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北京西区 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教育》编辑部 孙秀丽收(邮编:100875)。如需发票,请在汇款留言中注明有关信息。联系电话:58807875-601

  我们将组织专家对大家提交的成果进行评选,按类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奖。在2007年3月举办的2007年(暨第二届)“全国实验区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评比及交流活动”(会议举办地点及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上进行成果交流,并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我们将对获奖成果颁发证书,《化学教育》杂志和《中国化学课程网》会择优录用。

  中国化学会化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北京师范大学化学教育研究所

  《中国化学课程网》

  《化学教育》杂志

  200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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