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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暨第四届)“全国实验区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评比及交流活动”成果征集评选通知

来源: 交流大会   2012-02-27 18:03:21

各学校及各位老师:

为了推进高中化学新课程的实施与研究,促进教师更深层次的认识与理解高中化学新课程,并为大家提供更多的经验展示与学习交流机会,“全国实验区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评比及交流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在这三届里,实验区的老师展示、交流了丰富的教学实施和研究成果,为深化高中化学课程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国各实验区实施高中化学新课程的经验交流,推动高中化学课程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现决定由中国化学会化学教育委员会、北京师范大学化学教育研究所主办,由《中国化学课程网》、《化学教育》杂志、北京凌伊动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协办进行第四届“全国实验区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评比及交流活动”,并将于2009年3月在河南郑州举行成果交流大会。为此,特组织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的征集评选活动。

一、第四届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征集评选时间

为了促进教师提交的实施成果越来越专题化和系统化,鼓励集体参评,本届成果征集评选活动特别增设“化学教学团队”和“精品化学模块课程”集体成果类别。希望新、老实验区根据各自地区的特点和实施进展,有针对地提交成果。特别欢迎新进实验区的老师提交实施困惑与对策、对新课程、新教材、新教法的理解与分析、教学设计和课件等个人成果以及“实验学校”集体成果;欢迎经历新课程高考的实验区老师提交从高考看新课程、新教材、新课堂教学等个人成果以及“教学团队”和“精品模块课程”集体成果。

成果提交时间:2008年11月30日--2009年2月28日

二、第四届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征集范围

本次成果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国所有高中化学新课程实验区,共设教学案例、研究论文、习题研究、学校集体成果四大类。

1、教学案例成果类别

1-1教学设计(以一节教材的教学设计为一个成果,单课时的教学设计不予参评)

1-2教学录像光盘(单课时的教学录像,鼓励单元的教学录像)

1-3教学课件(以章或专题为一个成果,单节教材或单课时的课件不予参评)

2、研究论文成果类别

2-1教材研究(鼓励专题的教材分析,例如相同内容在不同教材中的分析比较研究)

2-2教学研究(鼓励模块教学研究,例如《有机化学基础》模块教学策略研究)

2-3考试与评价研究(鼓励新课程高考模式研究、高考试题分析研究等)

3、习题研究成果类别

3-1同步练习3-2单元测试3-3模块测试3-4高考模拟测试

习题研究成果类别要求注明参考答案、使用情况及自我分析。

4、学校集体成果类别

4-1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先进单位

“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先进单位”评选的对象包括各高中学校和各级教研室。拟参加“先进单位”评选的学校和单位需要提交不少于4000字、图文并茂的本单位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的经验总结报告。评选的基本要求:在新课程实施、管理方面有独到经验、对当地新课程的推进做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积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4-2化学教学团队

“化学教学团队”评选的对象包括学校备课组和学科组,需要提交的评选材料包括:(1)化学教学团队申报材料:包括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核心成员介绍、团队的发展目标和研究方向、团队的工作模式和工作策略、团队在新课程实施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和成果。(2)附件:①团队需承担至少一项地市级以上的课题,并提交截止到目前的研究进展报告;没有课题的团队需要提交三份及三份以上相同教学内容不同教学处理的教学案例及分析研究报告;②团队开展备课或教研的活动记录和总结报告;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3精品化学模块课程

“精品模块课程”的评选针对高中化学新课程的所有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以一个模块为单位。(1)评选精品模块课程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模块课程的建设思路、教学理念、与其他学校相比具有的突出特色。(2)附件:①本模块的教学计划,包括开设的时段,周课时,每课时的教学内容安排;②全套教学设计和教学课件;③三节及三节以上的教学案例录像。

三、成果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1、提交的所有成果均未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过,若发现有违规,取消历届的评选资格。

2、前三届评选中已获奖的成果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3、一个人可以参评三种不同类型的成果,每种类型成果只允许参评一份。

4、提交的所有成果均要提供基本信息。

作者姓名单位:

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邮编: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填代号):

教学案例的信息案例名称:

课程模块:教材版本:

教材章节(或主题、课题)标题:

5、所有提交的成果需提交电子文本和1份打印稿,教学录像光盘要求附打印稿教案,并附电子版。请将成果的电子文本发送到。打印稿及教学录像光盘寄到: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胡久华老师收(邮编为100875),联系电话:010-58805062-603。

6、每份个人参评成果需交100元评审费,学校集体成果需交200元评审费,只有收到评选费才对其成果进行评选,多交的评审费不退。请将成果评审费通过邮局汇款至: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西区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教育》编辑部孙秀丽收(邮编:100875)。如需发票,请在汇款留言中注明有关信息。联系电话:010-58807875。

我们将组织专家对大家提交的成果进行评选,按类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在2009年3月举办的2009年(暨第四届)“全国实验区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成果评比及交流活动”(会议举办地点及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上进行成果交流,并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我们将对获奖成果颁发证书,《化学教育》杂志和《中国化学课程网》会择优录用。

中国化学会化学教育委员会

北京师范大学化学教育研究所

《中国化学课程网》

《化学教育》杂志

北京凌伊动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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