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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联盟网常见问题

来源: 中小学教育联盟网 编辑:阿晶  2020-07-09 12:56:28

联盟是何种性质的组织?

联盟的成立得到教育部科技司的肯定和支持,并专门发布了《关于依托“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CNGI”应用试验专项实施“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教技司[2006]61号)的文件。文件规定:

(1)“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是由教育部科学技术司批准成立的、在教育部科学技术司领导下的公益性质的非营利组织。

(2)“联盟”的上级主管单位为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联盟办公室设在人大附中。

(3)“联盟”由各类与基础教育相关的中小学校、图书馆、高等学校以及提供相应支持与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组成。只要拥护联盟章程并申请加入,都可以成为联盟会员。

老用户(联盟网改版前的注册用户)个人中心中的资源、G分等是否有变化? 

老用户个人中心中的资源、G分仍旧保留,且资源长期有效。

学校加入联盟后的权限及职责有哪些?

学校加入联盟后,需提供学校老师及学生个人信息,学校老师及学生需通过中小学联盟网工作人员开设的个人专属账号登录网站并学习。

如学校有条件可上传共享教学资源,资源一旦上传默认联盟用户均可使用学习。

“我的资源”中的视频、文档、音频等资源的有效期是多久?

长期有效。

资源是否可以分享和下载?

所有资源均可分享,每条资源详情页均有分享功能按钮;仅文档资源可下载,视频、音频等资源可不下载。

如何查看创作者认证审核进度?

可进入“个人中心——创作中心”查看审核进度。如果审核通过,进入“个人中心——创作中心”可以进行资源上传。

如对创作者认证审核结果有异议,如何申诉?

请拨打联盟秘书处电话(010-82501118)进行申诉。

 相关文件及协议

《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章程》

《教育部司局函件》

《中小学联盟网用户使用协议》

《中国小学联盟网用户上传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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